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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提审判决7年未执行 贵州一执行法官被执纪问责

来源:互联网 2021-12-31 09:48:26今日看点10
【省高院提审判决7年未执行】颠末多轮诉讼,贵州凯里人谢凯堂终究迎来了一份终审讯决。 这份(2013)黔高民提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下称“省提1号判决”)称,谢凯堂担负法人代表的凯里市豪东房地产开辟限量公司(下称

真实意思的示意,“但我的地盘在二审后就划回去了。”他说,中意房开公司一样不服二审讯决,但其曾经没有才能持续打官司,而他则据理力争,对峙要讨回本人的权益。他申述称,其受让的33亩地盘是合法的,应当受司法珍爱。

红星新闻注重到,就谢凯堂反应的问题,2012年中旬,时任贵州省委一主要向导曾作出指示,要求“专人依法、公道处置此案,效果望报”。

法官被问责但履行无停顿

2013年11月6日所作的省提1号民事判决书,撤消了岑巩县人民法院的一审讯决,来由是:永丰房开公司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历的企业法人,经过与河山部分直接签订地盘使用权出让合同方法,获得了地盘使用权,而且操持地盘使用权证的变革注销手续,故其有权对外让渡该宗地盘的地盘使用权,相关买卖系“双方真实意思示意,合法无效”。

省高院提审判决7年未执行

↑贵州省高院7年前作出的判决。

至于“受贿行贿”部份,省提1号民事判决书以为,虽然存在受贿行贿行为,但行贿人系永丰房开公司法定代表小我,而非合同主体永丰房开公司介入通同,故永丰房开公司没有歹意通同行为,永丰总公司诉永丰房开公司与中意房开公司的歹意通同损害国家、个人或第三人好处,合同无效的诉讼要求无现实依据,依法不能建立。

豪东公司依据贵州省高院的判决,向岑巩县人民法院提出履行回转33亩地盘。2014年1月,岑巩县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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