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7个单位荣获“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称号
广州11月3日电 (记者 方伟彬)记者3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近日,公安部印发《关于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60个城市公安分局、县公安局,89个基层所队和20个行业公安及国家移民系
广州11月3日电 (记者 方伟彬)记者3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近日,公安部印发《关于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60个城市公安分局、县公安局,89个基层所队和20个行业公安及国家移民系统单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广东公安机关共有7个单位获此殊荣。
这7个单位分别是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潮州市公安局西马派出所、台山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湖滨派出所、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法制大队。
潮州市公安局西马派出所民警巡逻。 广东省公安厅 供图据了解,自2009年《公安部关于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指导意见》印发以来,公安部先后命名了六轮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了看得见、学得会的“标杆”“样板”。
此次广东获评的7个单位之中,2017年以来,台山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深入开展打击涉毒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破获涉毒刑事案件675宗,查处**人员5673人,缴获**约71.14千克,打掉**团伙33个,破获窝居零包**案500余宗,有效遏制了**蔓延的势头。
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湖滨派出所,去年,该所辖区有效警情同比下降43.01%,其中刑事警情同比下降77.77%。该所连续16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一级公安派出所”,先后获得“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下一步,广东公安机关将按照公安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推进会部署要求,不断提升广东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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