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拟10月1日起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
华强资讯网今日实时热点“天津拟10月1日起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感谢盆友百忙之中来看这篇文章,那么“天津拟10月1日起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赶紧随小编进来看看吧!
三、《示知单》已过时的家庭,不受“过时一年后可再次请求”的限制,2022年6月30日前可再次请求限价商品住房,但作为请求人或请求人配偶请求次数累计不得超越两次。
四、本告诉下发之日起发放的《示知单》,无效期不再为一年,一致为2022年9月30日,之前发放的《示知单》无效期在2022年9月30日以后的,一概调剂为2022年9月30日。
五、持无效《示知单》的家庭,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到正在销售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售楼处签订《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生意合同》。
六、自2022年10月1日起,全市休止限价商品住房销售。
七、自2022年10月1日起,《市河山房管局关于印发标准限价商品住房经管有关意见的告诉》(津河山房发〔2017〕12号)废除。
以上就是“天津拟10月1日起停止限价商品房销售”的全部内容,平常有关注资讯这块的朋友,可以收藏本站【www.huaqaingjituan.COm】。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0)
评论列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