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乃亮李小璐同为偷税被罚公司股东 事件回顾
【贾乃亮李小璐同为偷税被罚公司股东 2人分别持股4%】近日,贾乃亮合伙公司偷逃税被罚17万引发关注,涉事公司回应称贾乃亮不实际参与公司运营。
具体事由为,该公司通过法定代表人个人支付宝、银行卡分别取得收入取得收入2297443.20元(含税)、2226340.65元(含税),未入账,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通过单位支付宝取得收入374847.29元(含税)未入账,未按规定申报纳税;部分收入未足额申报增值税;账外发放工资641902.34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非真实业务列支报销费用275101.67元。
企查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实缴资本75万元人民币,贾乃亮全资持股的南京亮闪天下影视文化工作室认缴出资10万元,占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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