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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最新规定,学校出现学生欺凌情况将被问责

来源:互联网 2021-09-01 17:34:34实时热点10
教育局最新规定,学校出现学生欺凌情况将被问责:学校将追究学生欺凌的责任。 校园欺凌事件层出不穷。 家长、老师,当然还有担心被欺负的学生,他们都很关心。 即使我们不再是中小学生,已经上过大学,或者已经工作了很多年

学校将追究学生欺凌的责任。 校园欺凌事件层出不穷。 家长、老师,当然还有担心被欺负的学生,他们都很关心。 即使我们不再是中小学生,已经上过大学,或者已经工作了很多年,但一谈到校园欺凌,我们都会不禁感到愤怒。 如果我们曾经被欺负过,回想起来,我们仍然无法忘记那种羞耻和恐惧。

教育局最新规定,学校出现学生欺凌情况将被问责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结合教育督导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育督导问责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提高教育治理能力,督促各地各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教育督导问责是指各级人民**教育督导机构在教育督导工作中,发现地方**及有关职能部门、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等被督导对象,存在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问题,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能和管理权限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一项工作制度。

第四条 教育督导问责遵循依法问责、分级实施、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 被督导单位、有关人员存在本办法规定的问责情形,需要进行问责的,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 被督导的地方各级人民**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教育决策部署不力,对学校思想**教育不重视,履行规划、建设、投入、人员编制、待遇保障、监督管理、语言文字工作等教育职责不到位,严重影响本地区教育发展。

(二)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整体教育教学质量持续下降、教育结构失衡、侵犯学校合法权益、群众满意度低。

(三)教育攻坚任务完成严重滞后,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目标任务。

(四)教育群体性事件多发高发、应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

(五)因履行教育职责严重失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保障或卫生防疫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涉校案(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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