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加班费名义私分小金库该当何罪 从金健案说起
【以加班费名义私分小金库该当何罪】以“加班费”名义私分小金库理当何罪 从浙江省修建科学设计研讨院限量公司原国有董事、副总司理金健案说起 特邀佳宾 万岩丰 浙江省纪委监委驻省建立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陈 晓 浙
公司系省建科院全资子公司。2008年1月至2015年12月,金健使用周全担任监理公司经营经管、财政审批等职务方便,将监理公司国有资金合法占为己有,总计人民币688681.50元。
2、行贿。2010年至2016年,金健使用职务方便为别人投机,收行贿赂总计48.5万元。个中,2010年至2014年,金健为监理公司宁波分公司在营业承接、经管费减免等方面供给协助,并屡次收受宁波分公司担任人俞某、马某某以宁波分公司股东分红款等名义所送人民币总计43.5万元。
三、国有公司人员滥用权柄。2006年阁下,经监理公司向导班子会商决议,监理公司向项目承包人收取标书制造费并在账外保存。2012年至2018年,金健在担负省建科院副总司理兼监理公司总司理时代,使用职务方便,小我决议将监理公司账外保存的标书制造费发放给监理公司高层向导及相关介入标书制造人员,总计人民币183.5万元,导致国家好处遭遇希奇严重损失。个中金健小我分得19.2万元。
查处进程:
【立案审查观察】 2020年8月11日,浙江省纪委监委驻省建立厅纪检监察组对金健立案审查。2020年8月14日,经浙江省监委、嘉兴市监委指定管辖,桐乡市监委对金健涉嫌职务立功问题立案观察,同日对其采纳留置措施。
【党纪奖励】 2020年12月17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党组赐与金健解雇党籍奖励。2020年12月14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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